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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蛇共舞(1 / 2)

 虽然李俊和汪莉筠因为遗嘱的事情闹上了法庭,但这份遗嘱目前来看还没发生法律效力,因为李健笙目前的状态只是下落不明,并不能等同于死亡。相应的,并不能马上就进入到继承的法律程序之中。

 如果这种状态一直持续,经过两年才能申请法庭宣告李健笙失踪,经过四年才能申请法庭宣告李健笙死亡。那个时候才能启动继承程序。

 也就是说,即使遗嘱有效,汪莉筠也是需要经过四年的等待,才能拿到李健笙的遗产。这四年汪莉筠是不能花李健笙遗产中的一分钱的。这个冷血的女人大约是没耐心等待这么长时间的。

 所以她就需要一个巧妙地契机让李健笙的死亡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只有这样她才能马上就得到李健笙的遗产。当然前提是不能把李健笙的死亡跟她牵连起来。

 想到这里的时候,李源琦就有点可怜起李俊了,正是李俊为了争夺遗产起诉了才给了汪莉筠这个把李健笙已经死亡的事实公开的契机。

 因为这个时候发现李健笙的头颅,大多数人本能的就会认为这是李俊的栽赃陷害,根本就不会往汪莉筠自导自演的方向去想,汪莉筠总不能自己害自己吧?

 李源琦直觉上还是觉得这个举报人一定是汪莉筠一方的人,不过汪莉筠会这么做一定是有给自己解套的方法。虽然这个解套方法究竟是什么李源琦目前还想不出来,但汪莉筠解套的着眼点一定会放在李俊的身上。

 事情是明摆着的,李健笙并没有留什么财产给李俊,肯定是有什么不满意李俊的地方,这对父子应该有很深的矛盾的,李俊又是那么颟顸,用来做一个替死鬼再适合不过了。

 可笑的是李俊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一点,没意识到汪莉筠已经挖好坑等着他呢,反而满心欣喜的跳了进去。

 警方询问了近三个小时才结束,走出询问室的汪莉筠一脸倦容。看来虽然她如意算盘打得很响,但实际应付起来却并没有想的那么容易。警方虽然无法直接指控她杀了李健笙,但依旧还是把她当作了重点怀疑对象。

 看到李源琦询问的眼神,她摇了摇头:“我很累,什么都不想说。”

 警方并没有对汪莉筠采取什么强制措施,只是要求她不能离开风城,要保证随传随到。

 即使并没有发现什么能够直接指证汪莉筠的证据,但事情似乎正朝着不利于她的方向演变。因为目前看来汪莉筠对李健笙的死有着很大的关联性。

 这不能满足刑事案件的唯一性要求,但在民事案件中已经足够了,汪莉筠对李健笙的死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法庭是可以支持李俊的诉讼请求,裁定汪莉筠不能继承李健笙遗产的。

 李源琦觉得事情一定不会这样演变下去的,否则汪莉筠就会偷鸡不成蚀把米了。一定有什么变数会发生,而且是很快就发生。

 果然,第二天下午,李源琦就接到了汪莉筠的电话,说是警方通知她,说是警方法医室在对那颗头颅的检验中,证实头颅确实是李健笙的。同时还在头颅中发现了一枚虫蛹,而这种虫蛹所生出的虫在李俊住处的附近有很多。

 李俊的住处也是一栋别墅,警方就对别墅进行了搜查,结果就发现了李健笙尸身的其余部分。同时,经过检验,头颅上附着的泥土跟李俊别墅后院泥土成分相同。说明头颅原本就是埋在了李俊的别墅里的。

 虽然李俊对此自然是大呼冤枉,他根本就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也没谋杀自己的父亲,这是汪莉筠栽赃陷害他的。

 但形势却来了个大逆转,汪莉筠借此洗清了嫌疑,而李俊却变成了谋杀李健笙的重大嫌疑人了。

 这个局应该是早就布下的。李健笙的尸身可能一开始就被埋在了李俊的别墅里,后面只要把李健笙的头颅挖出来放到汪莉筠那栋别墅,然后举报给警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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