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字节小说 幻想 和男主同归于尽后 可有见过一个和尚么。……

可有见过一个和尚么。……(4 / 5)

 “汇觉,我不喜欢你。”

 “你别不理我,不。”

 汇觉听她一更胜一的哭腔,终究做不无动于衷,他面无神情地坐起身,面向她,问:“不喜欢?”

 “不喜欢,不喜欢。”她见他终于肯说话,一叠地应,眼睛亮亮的,像是水洗过,“我听他们说,你要入圣地,那我、我日后变厉害,可以去找你吗?”

 汇觉想她那数十年如一日不变的软趴趴招数,忍不住扯下唇,道:“变厉害再说。”

 她却像是得什保证似的,抿着唇笑起来,语气又轻又软:“你答应我啊,你答应的啊,不许食言,不许不理我。”

 那夜最后,她得他的回答,欢天喜地地化作原形跑入山野。

 那个时候,他没想,想不,那竟是最后一面。

 就在他进圣地的前十天,她在他身边留着的灯突然灭,他当时正在练字,见那灯的变化,手中的笔“当”的一下落在素白的纸张上。

 从他年,少有那样不沉稳的时候,可那日他奔向后山时,步子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手和脚都是软的。

 那样多的血,从她狐狸窝里流出来,她仅撑着最后一气,像是在等他来。

 现场几乎无法遮蔽的气息和痕迹,几乎在明明白白告诉他,他那对他严厉有加的师父,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的道心,终于忍无可忍对素『色』下死手。

 小狐狸一生天烂漫,气息干净得跟白纸似的,甚至好长一段时间跟着他吃斋念佛,不论对谁,都没有过半分坏心,仅仅因为一句喜欢,仅仅因为喜欢他,就得死。

 她倒在他怀里,血『色』尽失,像是知道己生命尽,她没说是谁动的手,没跟他告状,没跟他呼疼,她前所未有的听话、乖巧,只是执拗地一遍遍重申:“我、喜欢。”

 “我那天,骗你的。”她拉着他的袖子,委屈地淌眼泪:“就是很喜欢。”

 她说,如果有来世,她不想当妖,她要当人,那样,就能离他更近一点。

 不用每夜『色』降临就回湿漉漉的狐狸洞,不用在他不理她的时候束手无策,连见一面都艰难。

 不用在一起,就是近一点,再近一点就好。

 小狐狸死在心上人的怀里,那是他第一次抱她。于是她闭眼前看天空的最后一眼,都觉得云是亮的,风是清的,阳光是暖的,这个世界都是亮堂堂的。

 汇觉带着那颗妖珠,离开青山寺,没有接着除魔卫道,没有去圣地。

 他混入人海,在红尘中流浪,有时候走着走着,觉得她就跟在身后,清清脆脆地央着他去买那些稀奇古怪,只有小孩子爱吃的甜食。

 时间越久,他就越想念她。

 他固执己见,疯似的收集诸多歪门邪道的术法。

 数百年,上千年的时间从指间淌过,他越发阴晴不定,喜怒无常,他一时兴起追杀『乱』造杀孽的妖物,又在转眼间想起哪家人家曾帮过他和小狐狸,下一刻就借运术这样阴损的法子交他们手中。

 曾经令圣地都忍不住起接纳之的天骄少年,变人们中颇为忌惮的“妖僧”。

 不知浑浑噩噩不知多少年,谁知竟叫汇觉找个用妖珠投生的方法,不,或者说,是有人主动找上门。

 可那都不重要。

 他大半数修为注入妖珠,令其投生在人间一户普通人家,她的父母为她取个新名字,叫洛彩。

 彩『色』的彩。

 她这一生果过得顺遂,闺中娇养,有一个从小玩大的少年陪着,及笄后他们顺理章亲。前世孤独至死的小狐狸终于等来一场有回应的感情,她依旧爱笑,笑起来明艳动人。

 她的夫君对她极好,说是精心呵护不为过。

 这个方法有两点忌讳,一是施法人永远不能出现在她面前,二是她二十五岁时有一场劫难,劫难过去,之后便是彻底,崭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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