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字节小说 都市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跨越千里,只为陪女儿过年!曾晓琪的除夕夜,好难过!【求订阅】

跨越千里,只为陪女儿过年!曾晓琪的除夕夜,好难过!【求订阅】(1 / 5)

 “这驼峰好难吃啊!”

 并不是所有人都吃得惯驼峰的,陈少康夹起一片烤得微微焦黄的驼峰肉吃进嘴里,当即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驼峰里面满是肉筋,嚼起来比较费劲,而同时筋膜的缝隙中,又满是奶味儿的油脂。

 这种口感和质地,会让喜欢的人吃得停不下来,而不喜欢的人,根本咽不下去。

 林旭夹起一片尝了尝,对这种口感和味道,说不上喜欢,也没什么讨厌的,就感觉像是在吃满是油脂的牛筋一样。

 油脂的香味配上耐嚼的口感,吃起来倒是滋味十足。

 相对来说,沉国富就吃得停不下来,他喜欢吃油腻的菜品,而身为一个酒鬼,又特别喜欢哪种耐嚼的感觉。

 驼峰这种美味,完全契合他对美食的要求。

 几位老人觉得烤的嚼不烂,倒是蒸的驼峰吃起来很不错。

 因为蒸的够久,导致驼峰的筋膜没那么难嚼,而表面的浇着的鲍汁又带着浓郁的鲜香味,把驼峰的奶味完全压住,所以吃起来倒是不错。

 至于干炸的,介于外面一层全蛋湖比较酥,里面的驼峰肉又满是奶香和筋道的口感,算是驼峰味道最强的。

 陈媛媛和沉佳悦非常喜欢,吃得停不下来。

 陈美德夹起一片驼峰对陈少康说道:

 “这驼峰可是好东西啊,过去是跟熊掌齐名的美食,现在熊掌不能吃了,只能靠驼峰解馋。”

 其实野骆驼身为国家保护动物,也是不允许宰杀的。

 不过随着人工养殖的普及,驼峰也不再是多难能可贵的东西,几百块钱就能买到一整个驼峰,并不贵。

 尝完驼峰,林旭拿着勺子,给自己盛了半碗拆烩鲢鱼头。

 对于喜欢吃鱼头同时又讨厌鱼骨头的人来说,这道菜真是百吃不厌,直接用勺子擓着吃就行,没有骨头,没有鱼刺,那满满的胶质真是舒服极了。

 陈美娟给三位老人各盛了半碗鱼头,又对大伯母大舅妈二舅妈和韩淑珍说道:

 “小旭说这鱼头得趁热吃,都拿碗盛点,这里面都是胶原蛋白,吃了对皮肤好。”

 大伯母齐香芝原本在吃鲤鱼焙面,一听这话,就端着碗,用公勺给自己盛了大半碗。

 鱼头这玩意儿没啥稀罕的,景区餐厅的剁椒鱼头吃腻了都。

 但你要说补充胶原蛋白对皮肤好,那没得说,一定得多吃点。

 沉佳悦夹起一块冰糖肘子送进嘴里,如胶一般的甜味卤汁配上软烂的肘子皮,吃到嘴里真是美味极了。

 甜味的肘子皮吃下去,后味才会返出一点点的咸。

 然而就是这点咸,成了整道菜的灵魂,不仅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同时还冲澹了因为甜味带来的油腻感,让人忍不住就想再来一块,甚至能吃掉一整个肘子。

 要是没后味中的这点咸,估计吃两块,就会腻得吃不下。

 这就是菜品中的味觉搭配,也是中式烹饪的魅力所在。

 沉国富说道:

 “小旭哪天做一道扒烧整猪头吧,让你舅舅大伯他们都尝尝,这也是超级经典的一道菜,非常美味。”

 不光陈美德陈美亮和林红军没吃过林旭做的扒烧整猪头,连林红旗也没吃过,只有去帮忙改造银杏园的陈美娟吃到了。

 现在提到这道菜,大家自然变得好奇起来。

 林旭说道:

 “等初二那天做吧,那天大姑二姑一家来走亲戚,我做两个猪头给大家尝尝。”

 沉佳悦拿起一个蒸好的生蚝,将肉取出来在料汁中蘸一下送进嘴里,随即好奇的问道:

 “跟上次做的一样好吃吗?”

 林旭笑笑:

 “比上次的好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