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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饕(2 / 2)

 扫雪,生火,搭棚子,烧水清洗“战利品”,陈宇用了足足三四个小时。

 而他的体力,也下降了相当一大部分,仅剩下百分之三十二,看起来及及可危。

 皮毛清洗干净之后,被他烤干,穿在了身上。

 “虽然并不是很厚实,但其实非常保暖,也能够防止热力流失,很不错的皮袄子。”

 “至于这些骨头,还有鹿舌头,接下来就要上烤架啦,说实话,我真的很期待,不知道和山老鼠比起来怎么样?”

 被陈宇以暴力手段砸断的骨头,全都被他竖着放在了碳火当中。

 那条足足有四五百克的大舌头,则处理得更加精细,刮去了舌根处的角质和某些类似淋巴的组织,然后用铁片切割成小块,穿在削尖的树枝上,慢慢翻烤。

 在高温的炙烤之下,骨头很快变色发白,血渍则变成深黑色。

 浓郁的烤油脂香味,飘散在整个营地中,陈宇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那条深红色的鹿舌肉块儿,也在碳火的炙烤下,慢慢变成灰色,细密的油脂形成小泡儿,然后不断炸裂,发出滋滋滋的响声。

 陈宇贪婪的深吸了一口气,迫不及待的取下一块儿,塞进嘴里咀嚼。

 “香嫩滑弹,浓郁的肉香加上温润的肉汁,在咀嚼的时候,直接在你的口腔里爆炸开来,没有任何调味料,有的只是原始的肉香和木炭炙烤的气息。”

 “说出来大伙儿可能不信,马鹿的舌头,竟然并没有多少膻味,坦白的说,比猪舌和牛舌好吃得多!”

 “真是太美味了……”

 陈宇的描述一点儿也不夸张,他又不是美食博主,吃东西不存在恰推广的可能,所以一向遵从自己的内心。

 好吃还是难吃,从来不会遮遮掩掩,混淆视听。

 虽然他不挑食,几乎什么黑暗料理都能吃得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鉴别食物味道的能力。

 恰恰相反,在这一点上,陈宇比大多数人很有品鉴能力。

 再怎么说,他也算得上是个老饕了,很会吃东西。

 一大串儿烤鹿舌,尽数被他吃进肚子里,陈宇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将目光落到了搭在碳火中的棒子骨上。

 “其实我真的很喜欢吃骨髓,这玩意儿小时候吃得不少,我妹妹以前身体差,家里穷,买不起肉。”

 “我妈就经常去市场里捡人家剃掉肉,贱卖的大骨头,牛的,羊的,猪的都有。”

 “熬汤炖萝卜吃,棒子里的骨髓,就成了我和依依最喜欢吃的东西!”

 陈宇的眼里,涌现出回忆之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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