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字节小说 都市 夜的第一章 我要红!

我要红!(2 / 5)

 徐正华个人拿到18%的超级版税合约,外加整张专辑4%的版税。

 在整张专辑里,加上《眉飞色舞》和《眉飞色舞》混音版的合计2.8%,就是一共6.8%。

 除此之外,整个九月份最重要的事情,大约就是正华音乐正式挂牌了。

 装修的大改动并不算多,很快就完成了,又晾了一段时间之后,正华音乐就正式搬了进去,也把牌子挂了出来。

 但是并没有趴体和庆祝。

 徐正华不太喜欢那种热闹。

 甚至整个公司除了徐正华之外,暂时也只有两个员工。

 一个艺术总监刘德峰,一个制作总监大刘,刘然。

 正好可以合称二刘。

 9月28日彻底完成安小菁那七首歌的录制之后,第二天就接上了杜雪岚的《七月七日晴》,一忙又是三天。

 好悬赶在周五的晚上,也就是中秋节假期到来之前,把《七月七日晴》也给录出来了。

 然而徐正华并没有打算给自己放假,反而是转身就进了启明星唱片在帝都分部那边的“编钟”录音棚。

 他的新专辑在假期的第一天,正式开录。

 反正大刘彻底投靠之后很是心热,而刘德峰也一直都很好奇徐正华给他自己写的歌,会是什么风格,所以俩人其实一直都在等着呢。

 那就不管什么节假日了,卷起来。

 但中秋节还是很重要的。

 大师姐谢淑仪就趁着放假,自己开着车,拉了一后备箱的礼物回泉城去了,一直到假日的最后一天才回来。

 …………

 “眼神再稍微抬一点点,好,保持……”

 咔嚓!咔嚓!

 时间是10月17日,仅仅半个月的工夫,徐正华的专辑录制已经过半,这个时候负责宣发的启明星唱片开始介入了。

 要为接下来徐正华的首张单曲的宣发做准备了。

 要拍照。

 专辑封面和宣传海报都需要照片。

 然后他们还根据徐正华选定的首支单曲《爱的初体验》的歌词,给做出了好几个版本的剧本,最终徐正华选了其中一版,要拍MV。

 当初发行合同上约定好了的,正华音乐这边要发行的唱片,无论专辑还是单曲,起步就要执行二线歌手的宣发标准。

 MV先行当然是其中之一。

 拍照片就当练习适应镜头了。

 于是,徐正华不得不第一次很认真地站到了镜头前,听任摄影师指挥和摆布,做出各种各样据说特别帅的姿势,让对方咔嚓咔嚓的拍。

 出来卖嘛,要有这个自觉性。

 连着换了好几套衣服,启明星的宣发人员甚至还要求换发型,并且带了发型师在一旁待命,但是这个就被徐正华给婉拒了。

 帅气是要的,换衣服也是要的,但发型就没必要变来变去了。

 就这,也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这么耽搁过去了。

 还好,当天晚上还是顺利地完成了《像风一样自由》。

 一直到录音都接近结束的时候,靳晓青才小心翼翼地敲开门闪进来。

 她之前来过一次,但已经是一周之前了。

 那次来的时候,尽管她也做好了全套的伪装,还让管玉兰去租车公司给她租了辆车,但还是被狗仔们发现了动向,悄悄地跟着她,直到她停车走进启明星唱片的大楼——照片一经刊登出去,立刻引发一系列的大动荡。

 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

 狗仔们开启新一轮的疯狂围堵和追拍。

 所有人都猜测她是不是要跳槽了。

 不然不会独自一人开着车,悄悄溜去启明星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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