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字节小说 都市 消费4万,却被商家阴阳怪气 奇怪的报警

奇怪的报警(1 / 2)

 离开了法院,周律师很快通知李潇前往最近的警局。

 毕竟,报案这还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的。

 派出所内。

 资深民警张悦本来正在忙着手上的邻里纠纷案子,感觉眼前一暗,知道有人来到自己面前,连忙抬头准备打招呼。

 但是看到眼前两人,到了嘴边的话却恰在喉咙。

 因为,眼前两人的配置太过奇怪。

 一个上身穿着短袖,下身休闲裤,脚上踩着人字拖的青年。

 这个打扮在羊城很常见,本地的少年,青年,中年,老年都是这个打扮。

 青年旁边是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带着金丝眼镜,手上还拿着公务包。

 估计不是保险销售,就是什么业务员,反正肯定不可能是什么大老板。

 这两种人,在羊城其实都很常见。

 只是搭配起来就不常见。

 他迟疑片刻开口问道:

 “不知道两位来这里是?”

 周律师用手指抬了抬金丝眼镜,开口说道:

 “你好,这位警察同志,我们是来报案的。”

 说着,他从西装的内衬掏出一张名片,递到民警面前。

 “这是我的名片,周怀民,二级大律师。”

 听到眼前这西装革履的家伙居然是律师。

 张悦表情顿时变得严肃起来。

 现实可不是小说电影。

 律师这稀罕物种,可不会经常出现在警局。

 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案件?

 是入室盗抢?

 还是什么恶性伤人案件?

 又或是绑架勒索?

 想到这里,平日已经习惯处理鸡毛蒜皮的民事纠纷的张悦心中不禁有些忐忑。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就听周怀民一字一句地说道:

 “是这样的,我的当事人李潇先生,在网络上被人诽谤以及人身攻击。”

 “由于传播范围极大,已经对当事人李潇先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方已经触犯第二,第四条。”

 “第二条: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四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嘶,听到对方娴熟地背诵着法律条文,张悦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寻衅滋事这种事情,他遇到的也比较多。

 邻里吵架,陌生人口角纠纷,都很容易变成寻衅滋事。

 毕竟,这也算是比较小的案件。

 然而,动用到律师的寻衅滋事,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听对方描述这应该只是被人在网络上骂了而已。

 换做普通人,要么直接骂回去,要么就不了了之。

 怎么可能会有人因此过来报警?

 而且还是带着律师过来报警?!

 他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上下打量着旁边的李潇。

 然而,看了好一会,他都没认出眼前这是哪位明星或者富商。

 他犹豫了一会,掏出纸笔,招呼旁边的同事,才开口说道:

 “既然报案,那···先做个笔录吧。”

 “是这样的,我在网上花4万定制一套盔甲。”

 听到4万块定制一套盔甲,张悦暗暗有些咋舌,好家伙。

 都说G省的人低调,人可貌相,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眼前这全身上下的行头估计不到200的青年,随手就在网上买一套没有什么用的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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