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字节小说 都市 紫色 第一卷 组团薅羊毛(3)

第一卷 组团薅羊毛(3)(1 / 4)

 水手都门清的事情,易世攀当然也门清了,海边的渔民都清楚,到海里去打鱼,鱼越大就越是不好吃,尤其是西方人喜欢的金枪鱼之类的大块头,华人渔民却是一点都不喜欢的,华人最喜欢的就是大小黄鱼、带鱼这类数量大,加工方便的鱼种,而个头大的鲨鱼、金枪鱼是绝对不喜欢的,更不会像日本人那样变态的要吃鲸鱼,华人勉强能够接受的也就是个头不算太大的三文鱼,还只能生吃。

 说起来,在吃的方面,华人可谓是精挑细选的,有这样一个段子,说华人与白人在一起吃鸡肉,华人喜欢吃鸡爪子,吃鸡翅尖,而白人却是嗤之以鼻,还挑衅般的嘲笑华人吃鸡爪子是因为华人“太穷了”,舍不得把鸡身上任何部位丢掉。

 面对白人的嘲讽,华人一点也不生气,反问道,“鸡身上有几个鸡爪子?只有二个,用物以稀为贵的概念来衡量,鸡爪子要比鸡肉贵,事实上也是如此,在我们那里,穷人才吃鸡胸脯,而懂得美味的人才喜爱吃鸡爪子!”

 面对华人的话,白人无语,也尝试着吃起了鸡爪子,结果就是鸡爪子更贵了。

 鲨鱼、三文鱼体内都含有大量的尿素尿酸这类物质,这也是大型鱼在海水里还能高速游动的基础,比如金枪鱼就可以达到每小时游出80公里的速度,可是这些鱼体内的那些化学物质很难清除,无论怎么烹饪,都做不出美味来。这也是为什么世界各地都不吃鲨鱼的道理,谁要是忽悠你去吃鲨鱼,那铁定是要上当的。

 鲨鱼曾经是海洋渔业的一害,鲨鱼过度繁殖,一些海域的其它鱼种就很难繁殖起来,而且食量很大,什么都吃,后来,人们发现他脊背上的鱼鳍很美味,于是就有了“鱼翅”这道名菜,正因为这个,许多渔民捕猎到了鲨鱼后,是割掉背鳍后把鲨鱼扔回海里的,结果,被环保组织给问候了祖宗十八代,而现在市面上已经很少有鱼翅了,人们的口味也变了,实话说,鱼翅的味道其实很一般。

 那边的水手,在易世攀菲利普喝完第二罐啤酒后,终于把那条足足有一百公斤的大鱼拖上了甲板,易世攀一看就知道是金枪鱼,他赶紧跑过去让水手把鱼倒吊起来,好在游艇上还有一个桅杆,倒吊的金枪鱼被水手迅速的开膛破肚……

 “一定要把血放干净,要不然你们卖不出好价钱的!”易世攀叫到。

 “啊?难道杀鱼与杀猪一样吗?还要放血?”菲利普饶有兴趣的问道,“我刚才看到了,这条鱼应该算是我钓到的,是wǒ • cāo 作的那根鱼竿钓上来的。”

 “算你的,算你的,如果你想要收入也不难,这条鱼明天上午会出现了长滩边上的海鲜市场上,你去看看价格,再计算一下这鱼有多重,我叫他们付钱给你!”易世攀边指挥边说着,“不过,这鱼肉其实不好吃的,你要想吃,可以让他们割下一条来给你,你想烤还是想用油煎?我叫他们去做好了,我不吃的,太难吃了!”

 “难道说还有比这个更好吃的鱼吗?”菲利普有些茫然的看着易世攀。

 “当然,很多……”易世攀正说着,船尾的钓竿再次响了起来,这次响的是易世攀甩出的鱼竿,菲利普的鱼竿已经放在一边了,钓上了那么大的一条金枪鱼,没必要再去掉了,而且,这是游艇,可不是那种专门用于海钓的渔船,没有那么多专门用于钓鱼的设备,碰上大鱼上钩,想弄上来还是很麻烦的。

 这次易世攀可没怎么遛鱼,晃悠了一会后一较劲就把一条差不多3斤多的石斑鱼给拉上了甲板,他高兴的大叫起来,“哈哈!苍天不负我,今晚有美食了!”

 “就这么小的一条鱼,值得你如此高兴?”菲利普走过来,看到只是一条小鱼,他不屑的说道,“你这鱼跟我那条没法比,如果你我今天比赛,你输定了。”

 “呵呵,一对稻草和一根灵芝相比,谁大谁小啊……哦,我忘记了,你可能理解不了啥是稻草,我换个说法,一堆玉米和一颗钻石相比,你觉得哪个贵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