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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犟眼子(1)(2 / 3)

 “史密斯的那个小瓷器拿下来的时候没花多少钱,是一个柏林来的同事卖给他的,他才花了一万欧元,史密斯拿着这个宝贝到茶会上来炫耀好几次了!”

 哈维没有立即说话,他也知道这些前同事们兜里都有俩钱,可对他们看古董的眼光却是不怎么相信,不过他还是开口说道,“这个瓷器不叫碗,应该叫杯。”

 “杯?这么小的杯子能装什么呢?这也不能用来喝酒啊!”汉斯说道。

 “卖给我的人告诉我,这就是叫杯,正因为这个杯子像碗不叫碗,他才说这是好东西,如果去大拍卖行,这东西的价值很不好说了,而我也一直舍不得去做热释光检测,毕竟这杯子太小了,又很薄,我都想象不出来该如何取样了。”史密斯弄得好像自己很内行似的,在那里做出了无奈的选择,“我听说,类似这样的瓷器,就是去了拍卖行里也是通过人的肉眼进行检测的,根本上不了仪器。”

 “好了好了!史密斯,你就别吹了,我实话告诉你,在鉴别瓷器上,李绝对是顶尖人物,而且,鉴别瓷器也不是你说的那样,仅仅就是一个热释光吗?可不可以用光谱仪?这么薄的瓷器,用强光探测笔一照也能看出一二来的,根据我的经验,你这个东西大概是现代赝品,否则,按照你说的,不可能那么便宜。”

 “诶!施密特可以那么便宜的捡漏,我为什么不行啊?”史密斯颈着脖子说。

 “呵呵,人家是在地摊上随机碰到的,你哪?你是有人专门上门向你推销的,这能一样吗?你们搞音乐的是不是都是如此不过脑子想事的?”汤汉姆讥笑道。

 “我……难道说我着道了?你们说的我不信,我要李说。”史密斯坚持道。

 李凡迟迟不开口,哈维就知道那瓷器不对劲,所以才率先从另外角度去证明史密斯拿出来的东西有问题,而李凡以为大家都能看清楚,就用不着自己费口舌了,谁能想到,这个史密斯居然是个犟眼子,也是玩古董人群里的那种“棒瞎子”,看东西总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往好地方去靠,而真正懂玩古的人都知道,一件物事到手后,最先要看的就是不对的地方,当找不到不对地方的时候才会想法子去求证对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当年“越王勾践剑”出土后,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没有定论的原因,仅仅是两个古篆字的认定就长期争论,至今也没有最后定论。

 “你这个瓷器的名字叫‘鸡缸杯’,是啥意思呢?这个源于明代,在明代的时候,人们不光喜欢斗蛐蛐都蟋蟀,还喜欢养鸟,玩猫逗狗等等,许多在欧洲流行的宠物,其来源也是东方,比如,以前很有名的波斯猫,它的祖先就是起源于东边的狮子猫,是波斯商人带到西方,经过选育后出现在西方的,你们知道波斯猫为什么温顺吗?因为纯种的波斯猫是又聋又瞎的,它听不到看不见,只能任由主人摆弄,否则,只有死路一条,正因为其特殊的温顺,在中世纪后许多欧洲帝王就喜欢在自己的膝盖上放上一只波斯猫,让人们看到他的威严,其实,那猫似乎放在谁的膝盖上都是那样,压根不是什么神权在显示威力。”李凡这明显是故意的把话题岔开,从说鸡缸杯变成了最后的波斯猫,他希望有人配合。

 “不对啊,根据我祖上的笔记纪录,波斯猫还是认主人的。换了个人是不会老实的,李,这个现象你说的似乎不那么对头哟!”施密特立即提出了反对。

 别看施密特是教授海洋学的教授,在大学里里就是个教书匠,可其家族居然是可以在姓氏前加“冯”的,也就是说,施密特家族是日耳曼贵族出身,只不过他平时低调,那个冯字只在他的档案里出现,其它地方他都不用。

 “我没有错啊,当一个人又聋又瞎的时候,他依靠什么获得外部信息?”李凡笑着说道,“人有六觉,除掉视觉和听觉外,还有嗅觉、味觉、触觉和感觉,对不对啊?那么波斯猫靠什么识别主人呢?主要是依靠嗅觉,在这里我也可以告诉你,猫科动物的嗅觉非常灵敏,一点都不比犬科动物差,只不过两个物种在使用嗅觉上的目的和用途不同,犬科是用于寻觅食物和目标,而猫科动物主要是用于识别亲朋好友,他们走到一起首先就是相互嗅一嗅,你要想去降服一只认主的波斯猫其实很简单,把它主人的一件物品放在两腿之间,然后抱着波斯猫放上去,你再看看它还会不会认主?施密特先生,你完全可以去找一只波斯猫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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