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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便宜(1 / 3)

 对于一头从元朝就开了灵智的老棕熊精来说,几十年就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它当然会带来一些改变,但更多的时候……几十年前和几十年后的区别并不太大。

 人们仍然用着铜钱,穿着粗麻布,吃着杂粮和咸菜,平常难得见一次油水。

 过去几百年来,人们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年年有饥荒,月月有逃亡——真到了大灾年份,卖儿鬻女甚至易子而食也不是什么特别少见的事情。

 至少熊池觅前半辈子是真没少见过这样的事情。

 人就是应该吃不饱的,就是应该遭着苦难的。这样的印象实在是太过深刻,甚至成为了熊池觅身上的某种“枷锁”。人这种生物实在是太可怜了些——要多怜悯才行。

 后来,当熊池觅拖着“病躯”大步流星进入供销社想买粮食的时候,他几百年里形成的三观被彻底震了一下。

 谁能想得到,买粮食居然光有钱还不行,还得配上粮票?

 因为这一次的遭遇,熊池觅彻底断了从人间买粮食的打算。老熊觉着,这大概是最近几十年的风潮——买不着就不买吧。

 不买粮食,绝大多数人根本就活不下去。哪怕是自己种地,有一亩三分自留地的农民们,不把公社里下发的口粮兑一部分粗粮充数,不用自家农副产品去城里换粮票或者换现钱……那日子大概是过不下去的。

 对熊池觅来说,每天在白山黑水里整些野味吃日子也过得去。但是近些年来,除了狍子和飞龙以外,大马哈鱼之类的也越来越少。熊池觅甚至有时候忙活一天下来只能抓着两只松鼠。

 老熊不是没琢磨过,要和其他老乡一起往北走——别的不说,反正听说继续往北走的深山老林里,老虎管够。

 哪怕不好吃,但那也是肉嘛!

 要不是还惦记着想来看看黄小妹,熊池觅也许早就收起自己养的蜜蜂,朝着西伯利亚进发了。

 为了尽快找个地方吃到宵夜,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减少一点维持人形的损耗,熊池觅最终选择以自己作为交通工具——就当是爷爷背孙子玩了。

 一头大棕熊背着一个三岁小孩和一只黄鼠狼在街上晃悠,这个场景肯定会吓坏不少人。吴克昂斟酌了一下,决定调整一下自己的能力使用策略。

 “一天之内,一头棕熊背着本地阴阳公和黄鼠狼的时候是无法被人肉眼看见的。”

 越是特定情况,持续时间越短,限制项目越具体,吴克昂使用自己真气的消耗就越少。再加上阴阳公的节约能力,吴克昂这一次的消耗大约相当于一小时左右的寿命——虽然不太舒服,但是完全可以接受。

 毕竟……如果大家一起步行,一个小时之后也未必能吃上饭。

 一行“三人”最终选择的目的地,是“粤来轩”。一家在宁远以“昂贵”和“高级”闻名的粤菜馆。

 昂贵到什么地步呢,1994年,吴宁生每个月的工资是660元。而在粤来轩吃一顿饭,四个人要花差不多2000元。

 这地方开门就不是为了服务普通人的,要不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商务宴请或者庆功之类的活动,宁远本地的有钱人也不常来这儿吃饭。

 好家伙一碗白米饭卖十块钱,抢啊?

 吴克昂和黄奶奶最终选择粤来轩,目的其实很简单——他们俩身上都没钱。

 而粤来轩的老板如今已经被吴友谦关到了小水晶球里。

 考虑到林老板曾经试图对自己洗脑,吴克昂顿时一点吃霸王餐的负罪感都没有了——你个狗东西想让我杀了自己的亲朋好友,我吃你一顿霸王餐怎么了?

 叫上一头棕熊精来吃你一顿霸王餐又怎么了?

 你这纯属活该嘛!

 在老熊的后背上,吴克昂和黄奶奶就达成了共识——吃,吃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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