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2 / 2)

 这个时代的人,对订婚看的极重。

 在人们的认知中,订婚基本上等同于结婚。

 订婚之后又悔婚的例子非常少,如果不是生离死别,悔婚必然让人不耻!

 李玉秀本来就是以童养媳的身份被老太太接纳,后来成了岳家名义上的养女,不过是因为岳文轩的妈妈是知识女性,不想让她顶着一个童养媳的名声让人歧视。

 但岳家的所有人,包括李玉秀自己,都知道而且也承认,她未来一定会是岳文轩的媳妇。

 哪怕有着如此稳定的基础,四年之前因为她考上了大学,未来需要数目不菲的经济资助,还是需要以正式订婚来明确李玉秀和岳文轩的情感关系,为的就是一个名正言顺。

 岳文轩的工资高,不想委屈了未婚妻,四年大学,支出很高。

 每个月都会雷打不动的寄出三十元生活费,除了这笔固定的生活费,偶尔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资助。

 每个月固定三十元的生活费,四年下来就是1440元,原主回来之前还在给她寄生活费,算下来,这笔支出大约就是1500元。

 再加上四年来其他方面的资助,两千块钱肯定是有的。

 在这个年代,两千块钱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这么多年的经济资助,还有开始于少年时期的真挚感情,换来的就是轻飘飘的一封分手信。

 不管李玉秀有多少理由,也不管她心中有多少无奈,最终被伤害的都是原主。

 岳文轩看完一遍之后,又重新读了一遍,这才把手中的信收了起来。

 岳炳江觉得儿子脸上的表情不太对,看完未婚妻的来信,竟然一点笑模样都没有。

 问道:“秀儿在信里怎么说的,什么时候能回来?”

 “吃完饭再跟你们说。”

 岳文轩没打算隐瞒,但他不想在饭前说出来,免得奶奶和老爸没心思吃饭。

 “奶奶,你今天中午做得什么饭?够不够吃?我带回来一斤酱牛肉,咱把它都切了,正好给我爸解解馋。”岳文轩冲着厨房的方向大声喊道。

 老太太端着一个大海碗走出来,“你这见天的往回带好东西,昨天是半斤红烧肉,今天更不得了,酱牛肉都能整斤的往回带了。

 这居家过日子哪能这么造?就你这大手大脚的,挣多少钱都不够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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