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好豪门,权贵,无非是对上一副狗样子,对下一副凶狠饿狼模样。
这种层层是狗,层层是狼的状态,可以说便是整个社会的写照。
而沈华能够卓然不群,实在是难能可贵,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切!你真的很猖狂。”
“那好,咱们不妨对赌一下,若是我输了,我的东西归你了。”
“若是你输了,你的东西自然归我。”
“怎么样,你敢吗?”
正是因为名利场上等级分明,高杰这种顶级富二代,已经习惯了作为中心而存在。
与其说他是要打击沈华,不如说他是要抢夺中心话语权,或者说,抢夺风头。
最出风头的人必须是他也只能是他!
平常参加宴会也好,沙龙也好,那些中小豪门的富二代见了他都会主动的逢迎,让他成为最注目的人。
习惯了独占鳌头,沈华不让,他完全接受不了。
这一番对赌,可以说是名利皆有。
“沈哥,你可要好好想想。”
“高家富可敌国,古玩更是胜过博物馆。”
“高杰身上肯定有珍宝,万一输了可麻烦了。”
为了沈华着想,魏羡连忙小声提醒,现在说是比拼古玩,其实就是斗富嘛。
和最顶级的富二代斗富,怎么想都不可能赢。
要是魏羡,自然是不赌,吃点亏就算了。
“没事,我还真不怕他。”
“高家富可敌国,不等于他高杰富可敌国。”
“再说了,再有钱,他也不能全部带在身上啊。”
对敌我的优劣,沈华可以说看的相当清楚,高家是厉害,可高家公子高杰能带动的资源到底有限。
毕竟他爹,他爷爷还活着呢,他也就比一般富二代厉害点罢了。
他说的声音还不小,加上淡定自若的气度,好像赢定了。
高杰听了这个气,他最喜欢的是,别人看到他,就把他和高家等同了。
可眼前这王八蛋竟然说自己不等于高家,实在可恶。
“好,狗胆够大的。”
“那就请在场的大家作证。”
“另外,我加注五百万,这个你没意见吧?”
不但要赢,高杰还准备赚点钱花,这才叫名利双收呢。
一下就是几百万压上去,大家看的都肝颤。
“可以。”
根本没有任何犹豫,沈华立马答应。
到这时候,两人可以说是针尖对麦芒,良将遇奇才,谁也没有退后半点。
高杰都觉得新鲜,鄙视不已,和自己比古玩,这个人也真是会作死。
“既然你如此不自量力,那我就让你尝尝失败的滋味。”
他拿出了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一枚玉簪,玉簪上镶嵌着夜明珠,大厅之中,熠熠生辉,光彩闪烁。